呼吁瓦楞纸箱国家标准的统一和有关的错误更正(二)
时间: 2006/4/17 0:00:00 来源: 中国包装网 浏览量: 317350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从国家规定的粘合强度测定法来看,粘合强度测试方法是统一的,即:从样品中切取10个25mm×80mm的试样,瓦楞方向应与短边的方向一致。试样尺寸误差为±1mm。将专用的针形附件上、下分别插入试样的楞纸与面里纸(或楞纸与芯纸之间),然后将插入针形附件的试样放入压缩强度试验仪中施压,使其做相对作用,直至试样剥离为止。
而换算计算方法不同,其中GB6548-86《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中规定粘合强度计算方法为:
A=F/S
A-粘合强度,N/m
F-试样被全部分离时所需*大力,N
S-试样面积,cm2
计算式中出现左右单位不相符问题,即N/m=N/cm2,显眼标准规定错误。
新标准GB/T 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规定粘合强度计算方法为:
P--粘合强度,N/m;
F--试样全部分离时所需的*大力,N;
L--试样长边的尺寸,m(0.08 m)。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GB/T6544-1999《瓦楞纸板》5.2.2中规定“瓦楞纸板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588N/m”,粘合强度单位发生错误,应该为N/m·楞。
粘合强度取样规则是取楞长为25mm,宽度为80mm的瓦楞纸板,这就要求在计算粘合强度值时进行数据处理。首先把80mm宽度中有多少个楞算准,同时乘以每个楞的长度值25mm,把它变成被测瓦楞纸板试样所具有的楞的总的长度值。
不同的楞型,楞数不同。对UV形瓦楞,国家标准规定:
按下列公式求出所测试样楞型所具备的实际楞数(取整数):X=L2×Q/L1
式中X: —一定长度单位内试样的实际楞数,个
L1: —标准规定的不同楞型检验的单位长度(300mm)
L2:—试样长度值(80mm)
Q:—标准规定单位长度内楞型的数量(个)
对测试结果,求出算术平均值,并按下列公式计算出粘合强度。
A=F/X×L
式中:A:—粘合强度,N/m·楞
F:—试样被全部分离时所需的力的平均值;N
L:—试样楞方向长度(m),为0.025m
此式可简称为“单楞长度”计算法。
新标准GB/T 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规定粘合强度计算方法,可简称为“面积”计算法,粘合强度单位为N/m,不等同于在GB/T6544-1999《瓦楞纸板》5.2.2中规定“瓦楞纸板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588N/m”,所以说目前尚无与新标准GB/T 6548-1998相对应的新粘合强度合格值规定。由于没有与新标准对应的粘合强度合格判定值,仅有新的粘合强度测定办法,那么,新标准的计算结果只能在相同楞型纸板下比较其值的大小,失去作为判定依据的作用。有些实验室虽然注明按GB/T6548-1998新标准测试并计算结果,但报告单上却无法列上该项标准值,也无法判定该批瓦楞纸板粘合强度是否合格。因此,当前在瓦楞纸板粘合强度计算上,可以说是处于名有标准实无可依的情况。
对瓦楞纸箱的含水率要明确规定标准及使用标准的意义
纸包装材料是亲水性的,其含水率对强度的影响很大,而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纸板中的含水率也随时发生变化,随着含水率的变化,又引起瓦楞纸板强度的变化。如果在标准中只规定强度指标,而不规定被测物在什么状态下测得,是片面的,检测中无法严格地进行操作,所以国家标准GB6544-86《瓦楞纸箱》规定瓦楞纸板含水率在10±2%,并且是经过标准的环境处理后测得的,这一点与国外标准一致,如日本标准也是如此,可以通过含水率来说明纸板的状态所对应的各种强度指标。而GB/T6544-1999则把表中的含水率删掉是不科学的。
GB5034-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中规定瓦楞纸板含水率控制在11±3%,是指瓦楞纸板离机后30~60分钟时的水分。SN/T 0262-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瓦楞纸箱检验规程》规定瓦楞纸箱含水率控制在12±4%, GB/T6544-86《瓦楞纸板》中规定的瓦楞纸箱含水率应在为14±4%范围内,以及GB/T6544-1999《瓦楞纸板》5.2.3中规定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按在线水分)为14±2%,这都是生产瓦楞纸板时的在线水分,这种规定对客户而言意义并不大,检测时也不好操作。就标准中规定的包装、储运方式而言,也无法保证瓦楞纸板的含水率不发生变化,而瓦楞纸板交易时按平方数计算,不会因含水率问题使供需的某一方面受损失,所以没有必要规定交货的含水率指标。瓦楞纸板含水率的大小对于纸板的实际影响主要是能够适合下道工序工艺操作,是在生产控制中要求的参数指标。
信息来源:全球瓦楞纸箱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