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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重新见到标“鲜”字包装牛奶
时间: 2007/11/29 14:47:54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浏览量: 289185        字体选择:     
  从2008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民将在市面上重新见到标“鲜”字包装的牛奶。这是记者11月25日从乌鲁木齐市农牧局了解到的。

  市农牧局副食水产处处长丁维华说,按照国家近日出台的新规,明年1月1日起,用复原乳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标注“复原乳”,并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处理的巴士**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处理的超高温**乳,则标“纯牛奶/乳”。同时,对于部分原标签存有库存的企业,企业经过申报核准后,可适当延长原标签的使用期限,原标签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丁维华告诉记者,从前年开始,包括本地品牌在内的奶企都更换了包装,将原“鲜牛奶”的标志改为“纯牛奶”。这种集体改名的现象源于一直颇受争议的“禁鲜令”,根据规定,凡是加工食品都不能标注“鲜”字,而目前销售的液态奶主要是巴氏**乳和超高温**乳,都有加工程序,因此被划在“禁鲜令”的范围内。

  丁维华介绍说,“禁鲜令”指的是国家2004年出台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中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但推出后争议较大,三次推迟实施时间。近日,国家专门出台规定,明确否定了“禁鲜令”。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处理的巴氏**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处理的超高温**乳标“纯牛奶/乳”。也就是说,市场上销售的巴氏奶可以正大光明地标注为“鲜牛奶”了。

  谈及新规,**一家乳制品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巴氏**乳采用低温**,*大限度地保持了牛奶的营养成分,可以说是以“新鲜”为卖点,但由于“禁鲜令”,目前市场萎缩严重。记者走访中了解到,本地奶制品企业均表示,“禁鲜令”解禁后,企业已经开始考虑更换包装,突出“鲜牛奶”的标志。

  记者在**部分大型超市还了解到,业界所关注的“禁鲜令”并没有在消费者中引起多大的关注。大部分受访市民均表示没听说过“禁鲜令”,也不知道巴氏奶和常温奶在营养等方面究竟有什么区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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