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展览网>资讯中心>企业动态>中国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提出要求 
中国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提出要求 
时间: 2005/3/11 0:00:00        来源: 中国包装网        浏览量: 336904        字体选择:     

  为了使中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中国有关部门近日公布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有关要求,并从三月开始实施。

  中国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和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公告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及商务、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帮助出口企业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因木质包装不符合国外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

  据悉,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二○○二年三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十五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已采纳该标准并从今年三月一日起陆续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 版权声明:
  • 按照互联网惯例,本站转载作品均已注明出处,其著作权归著作权人所有。
  • 如因本站失误未注明出处,请来电告知;本站确认后将立即修正。联系电话:0756-2183620
  • 若转载本站作品中含有“易展展览网”“易展网编”等等有“易展”字样的,均为本站原创作品,请转载时标明转载于本站。
热门资讯
相关展馆
相关展区
他们是这样成功的!
以质取胜,**同行
上海祥智纸业合作公司,坐落于上海浦东,厂区面积约...
关于易展   | 联系我们   | 企业文化   | 服务条款   | 网络推广服务   | 网站介绍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珠海市金信桥营业执照副本 搜索营销*有价值奖 互联网**
备案号:粤ICP备11010883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