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盐包装实行**统一规范新标签
时间: 2005/6/30 0:00:00 来源: 中国包装网 浏览量: 331467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广东食盐的包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规范的新标签。
广东省将实行食盐新标签。普通食盐包装内容必须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碘含量、净含量、制造者或分装者名称及地址、经销单位及地址、生产或分装日期、产品等级、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多品种盐还要标注所添加元素的功能名称,非碘食用盐则要标明适宜人群范围和食用方法。10月1日后无上述内容,或者标识内容不全的食盐都不能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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